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兴山结合山区实际,建立四个机制,保障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有效成效。近3年以来,全县无死亡3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为群众口中的“惠民工程”、“救命工程”和“民心工程”。
兴山交警大队专门成立了以大队长、教导员为正副组长,大队班子成员及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大队领导按照分工,对各辖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民警按照管段划分履行日常排查职责。隐患排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切实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属自身职权范围内的,3天内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后整改。属其它部门负责的,大队制作整改建议报告,分别呈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和县安委会、县政府。大队领导与责任单位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等有关领导进行商谈、汇报,隐患不整改不罢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促使隐患早日得到整改。
兴山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受山区客观自然条件影响,兴山境内道路普遍存在坎高、坡陡、弯急等特点。只要有弯道,绝大部分是急弯;只要道路依山傍水,处处有隐患。为此,在排查隐患、隐患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等环节,遵循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不等不靠,量力而行,保证隐患整改年年有进展、年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