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旅游局正式公布了2013年宜昌旅游奖励办法,今年计划拿出200多万元,奖励有贡献的旅行社。
凡合法经营的地接社或组团社,以专列、包机、包船和大篷车的形式组织游客,行程中至少有一晚安排在本市星级饭店住宿,游览宜昌2处以上(含2处)A级旅游景区,可获得奖励。
人数不少于500人的旅游专列,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宜停留2晚且游览4处以上A级旅游景区的,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每架次不少于100人的旅游包机,国内游客一次性奖励0.4万元,入境游客一次性奖励0.6万元,在宜停留2晚游览4处以上A级旅游景区的,国内游客一次性奖励0.8万元,入境游客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人数不少于150人的旅游包船和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旅游大篷车,国内游客一次性奖励1万元,入境游客一次性奖励1.5万元,在宜停留2晚且游览4处以上A级旅游景区的,国内游客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入境游客一次性奖励2万元。
游览“两坝一峡”标准化旅游产品线路,即宜昌三峡游客中心——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三峡人家——三峡大坝水陆联营标准线路,按每位游客10元/人标准奖励。所有奖励不累计重复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