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展旅游市场主体新政出台

   2013-04-01 10380
核心提示:宜昌市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旅游市场主体数量要有较大幅度增长,各类旅游市场主体档次结构合理,旅游市场

宜昌市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旅游市场主体数量要有较大幅度增长,各类旅游市场主体档次结构合理,旅游市场主体总量和高等级市场主体指标中部领先、全国前列等目标。

到“十二五”末,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高等级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一批高星级农家乐、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湖北旅游强县(区)旅游市场主体的数量高于全市县市旅游市场主体数量的平均水平:有5A级旅游景区、多家高星级饭店、多家五星级农家乐、3A级旅行社、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对于评定为高等级的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市旅游局给予一定的奖励;省级农家乐创业扶持资金向“个转企”、“小进限”倾斜;各级各类旅游专项资金优先满足创建高等级的旅游景区、创建高星级的饭店。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兴办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家庭渔场、家庭茶场等,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企业成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同时,加强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对挂靠承包的旅行社按照有关条款从重处罚。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来宜设立法人机构的旅游企业,“个转企”、“小进限”的单位,在宜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旅游企业,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所提出的贷款贴息、科研经费或启动资金资助、税收优惠、工商登记免收工本费等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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