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宜昌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接到一位四川游客的电话举报,称在城区四O三附近某饭店进餐时,结算价格与菜谱价格不相符。物价部门快速出击,饭店负责人当即主动清退了多收价款。
据了解,该饭店的菜谱明码标价小碗排骨12元,结算价格为28元;小碗粉排标价为12元,结算价格为28元;排骨藕汤标价为22元,结算价格为68元。两桌饭菜共多收游客156元钱。经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饭店菜谱只有小碗标价,没有大碗标价,属价格违规行为。饭店负责人知错即改,当即主动清退多收价款,市物价局及时将156元钱退还给了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