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宜昌共识》强调,中国旅游城市要发挥旅游质量监督职能,认真探索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理性维权共同建设诚信旅游体系,创建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要实现资源共享,城市互动,扩大城市间的互动与交流,共同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旅游品质保障。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团款支付问题引发游客投诉时,旅游质监部门要共同解决,配合处理,积极化解矛盾,确保广大游客的利益。
《宜昌共识》还认为,中国旅游城市要加强应用信息科学技术,强化旅游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质监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旅游质监联盟网站功能,促进中国旅游城市质量监督互动协作的信息网络化,提升旅游执法和维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