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定须知

   2012-11-17 13230
服务流程: 
1、 服务基本介绍
    在线订房可以向广大用户提供基于Internet的宾馆客房预定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本网络预定所有本网络在线提供的宾馆。
   
2、 宾馆查询 
    在首页“搜索”中或“宾馆”频道主页的“搜索”中,选择城市、星级、宾馆名称、价格范围,即可找到满足查询条件的宾馆列表。点击所需宾馆的名称,则出现该宾馆的详细信息。
   
3、 生成订单 
    在宾馆的详细信息页面中,选定所需的宾馆,点击预订的小按钮(购物车),正确填写人数、定购人姓名和证件号码后“加入预订列表”,预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确认”完成预订过程,点“取消预订”中断预订过程,点“修改”继续对定单信息进行修改。 
   
4、 预订回复 
    在您提交预订单后,我们将及时处理您的订单。在24小时内,我们将向您回复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确认,说明是否接受预定。如接受,将同时确认应付房价及确认保留时间。保留期限依各地区及各宾馆的住房情况而定。于入住时间前三天订房,视为紧急订房,敬请注意。一般情况下,提前五天以上订房,我社接受预订的确认保留时间将不少于24小时。
   
5、 付款 
    当我们已确认可以接受您的预订时,您必须在我社规定的确认保留期限内进行按照我社确认的价格进行支付,您可以选择网上支付或是网下的现金支付,否则将被视为自动取消订单。
   
6、 入住 
    在完成预订后,您只需要根据预订单中的入住时间,到预订的宾馆,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即可办理入住。 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00以后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上述时间段之外办理入住,即上午到店的,宾馆可视住房率决定是否给予提早入住,您不得表示异议。
   
7、 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航班/车次晚点或取消)造成您的入住计划改变,请您尽可能提前通知我们(0717-7801670 ),我们会尽全力为您减少麻烦,避免损失。
   
8、 离店 
    一般宾馆均于中午12:00以前办理离店,如果您想于中午12:00后离店,决定权完全在于宾馆当日值班柜台,请事先征得宾馆柜台值班人员同意,否则宾馆有权根据宾馆规定收取一定房费,请特别注意。
   
9、 更改或取消预订 
    宾馆预定确认后,您可于确认保留期限内、网上付款前任何时候取消预订,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若于付款后需取消订房,或您计划减少入住的时间,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我社。 如果您入住后实际入住时间少于预订入住时间,或者您根本没有前去入住,请您提前48小时通知,否则我社有权收取全部房费。 紧急订房时,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我社有权收取全额住房费用。请特别留意。(若是前台现付的酒店,则您必须在入住当日18:00之前抵达酒店,否则将自动取消预订并扣去一定的点数。)退款可与我社指定地点联系进行办理。联系电话:0717-7801670 
   
10、 延长住宿
    如果您住房的时间超过了预定单中的时间,那么您必须提前24小时与我社联系办理续订。
   
11、 汇率折算 
    本网站中所有酒店价格的汇率折算(外币--人民币)均按照酒店规定的当日汇率折算为准 
   
12、 违约责任 
    本网站恕不承担各类意外以及宾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于用户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的订房失败或房价计算错误等,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3、 咨询和投诉 
    当您有事需要进行有关的咨询或投诉时,请拔打我社为您提供的热线电话(0717-7801670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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