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园和水源保护区仍将禁钓禁泳

   2012-12-18 3900

  从下月开始实施的新版《北京市河湖保护条例》规定,在未设“禁止”标志的水域,市民可以开展垂钓、游泳、滑冰等活动。记者昨天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本市正在划定允许垂钓和游泳的区域,预计护城河、昆玉河等水域都将开放垂钓区,而公园内仍将禁止垂钓和游泳。

  现行《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是1999年颁布的,目前已经难以满足对全市河湖的统一保护管理,以及市民近水、亲水的需求。新版《北京市河湖保护条例》对市民关注的游泳、垂钓,以及涉河工程、建筑等多处内容做出修订。

  河湖保护条例规定,“本市水政及环保部门将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并设置警示标志”。目前,水务及环保部门正在根据河湖的具体情况划定开放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公园内仍将禁止游泳、垂钓,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地区,以及使用再生水的河湖将禁止游泳。而大部分河湖,包括护城河、昆玉河等都有望开设垂钓区,在使用再生水的河湖将设置“不宜食用”的警示标志。 (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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