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市外地人口可申请办护照 北京近期发布细则

   2012-12-18 3890

  外地人下月起可在京申办护照

  新政同时在津沪渝穗深五市执行申请材料包括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从9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可在京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昨天宣布,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推出便民新举措,实行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据公安部介绍,从9月1日起,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及证件加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等,办理上述各类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授权上述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该负责人说,近年来在非户籍地就业和学习人员数量逐年增多。他们常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学习,依据现行规定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花费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迫切希望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此次推行的这一措施,是对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条件和程序进行改革的积极探索,使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受益群众多,对便利公民出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袁国礼)

  链接·申请材料

  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非本市户籍高校学生: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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