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2012-12-07 7980
核心提示:12月4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下发《全国爱卫会关于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被重

12月4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下发《全国爱卫会关于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贺会清介绍,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终身制,每四年必须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查,复查形式以暗访为主。今年是宜昌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之后的第一次复审,3年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为龙头,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醉终顺利通过此次复审。下一步,市爱卫办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将宜昌建设成为宜居、宜旅、宜业的现代化特大城市。

今年7月—10月,全国爱卫会陆续对2008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重点检查了国家卫生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

据了解,经过复审,宜昌市等45个城市(区)被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113个乡镇(县城)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而商丘市夏邑县城被撤销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登封市因日常卫生管理存在问题较多,局部地区卫生基础设置薄弱,工作滑坡明显,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爱卫办组织对宜昌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复查,并于6月底前将复查结果报全国爱卫办,申请予以重新确认。7月至10月,全国爱卫办派出暗访组,对宜昌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复审。检查重点包括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同时,暗访组还做了民意调查,了解了群众的意见。结果表明,宜昌在取得“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决定重新确认宜昌为国家卫生城市。

兴山县城此次也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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