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制定10年防洪排涝目标

   2012-11-17 6780
      宜昌市委、市政府24日联合下发《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宜昌主城区、县城及重点集镇的防洪建设,提高排涝标准,建立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防洪排涝体系。
     文件要求,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和管理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配套的防汛抗灾减灾体系,长江、清江、沮漳河、黄柏河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城镇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排涝能力显著增强。在“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基本消除小型以上水库病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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