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中华宝钢环境奖

   2012-11-17 5260
2月2日,第六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典礼,宜昌荣获“城镇环境类优秀奖”。
  
  在这一环境保护领域醉高的社会性奖励中,宜昌成为全国25家获奖单位之一,是我省唯一一家获奖单位,是继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荣获的又一殊荣。副市长王宏强出席颁奖盛典,代表我市上台领奖并发表获奖感言。
  
  中华宝钢环境奖是共设立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传等5个类别,每类设立5个获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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